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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身分: 一般民眾
行政院毒性化學物質災害防救查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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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災應變諮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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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集
諮詢類別
其他
諮詢日期
2009/12/15 下午 04:30:00
閱讀次數
398
諮詢內容
校內有一批長期沒有使用的汞(約3公斤),想要進行廢棄或轉讓資源再利用,請問是否有管道?
回覆內容
1.若要廢棄,請查詢環保署公民營清除處理許可系統(http://waste1.epa.gov.tw/Grant/GS-UC60/QryGrantData.aspx)查詢甲級清除處理許可機構。
2.若欲轉讓再利用,可以上經濟部工業局廢棄物清理與資源化資訊網進行登錄(http://proj.moeaidb.gov.tw/riw/reject_s_insert.asp),但該系統適用對象為經濟部所屬事業單位,學校不適宜。
另外,教育部環保小組表示已進行研擬規劃學校實驗室化學品交流平台及實驗室廢棄物共同清理的聯盟機制,相關規劃及實施期程可洽教育部環保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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