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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毒性化學物質災害防救查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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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位置: 毒災應變諮詢中心問答集  
諮詢類別 法規
諮詢日期 2009/12/4 下午 04:07:00
閱讀次數 405
諮詢內容 運送業者載運化學品名稱為二異氰酸二苯甲烷,車輛標有"驚嘆號"及吸入肺部之標識,請問有任何危害存在?
回覆內容 目前交通運輸使用之圖示為九大類,而依勞委會危險物與有害物標示及通識規則法規之規範為GHS格式,該驚嘆號圖示主要目的在標示次要毒性或危害性,例如毒性及腐蝕性較為輕微之物質,為警示作用,但若依運送行為之法規考量,請參照該物質之九大類分類為依據較為適合。
附件 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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