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地圖
:::
使用身分: 一般民眾
行政院毒性化學物質災害防救查詢系統
:::
目前位置:
毒災應變諮詢中心
→
問答集
諮詢類別
化學品
諮詢日期
2010/4/21 上午 09:05:00
閱讀次數
297
諮詢內容
請問本校如有教學用的有毒化學物質,欲廢棄的話,是否有相關的廠商可以代清處
回覆內容
有關廢棄物環保署有專門網站公布合格廢清業者
http://waste1.epa.gov.tw/Grant/GS-UC60/QryGrantData.aspx
可於此處查詢相關合格業者,由於各業者可清除處理的物質種類不同,可能仍須與廠商確認您的物質他們是否能清除,建議以縣市方式搜尋後,先以甲級處理業者先行詢問。
附件
無檔案
回上一頁
您的瀏覽器似乎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請使用左方按鈕,勿使用下方JAVASCRIPT按鈕。
管理介面
│
北部應變隊
│
中部應變隊
│
南部應變隊
│
環保署毒管處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委辦
工業技術研究院 執行
毒災應變諮詢中心
一般聯絡電話:03-5917777,24小時通報專線:0800-055119或0800-057119
傳真號碼:03-5910030、03-5910032,通訊地址:新竹縣竹東鎮中興路四段195號74館100室
諮詢信箱:
eric@itri.org.tw
環境毒災監控中心
上班時間聯絡電話:02-23117722#2285或02-23718526,24小時通報專線:0800-500767
傳真號碼:02-23718304,通訊地址:台北市中華路一段83號11樓